尊敬的HACCP體系客戶:
為持續(xù)改進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(HACCP)管理體系認證(以下簡稱HACCP認證)制度,保持和提升HACCP認證工作的國際化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、《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(HACCP體系)認證實施規(guī)則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國家認監(jiān)委制定了《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(HACCP體系)認證補充要求 1.0》,增加為HACCP認證依據,并于2018年5月18日發(fā)布《國家認監(jiān)委關于更新<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(HACCP體系)認證依據>的公告》(2018年第17號),要求新的認證依據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。
根據國家認監(jiān)委公告要求及國家認可委相關工作安排要求,為確保我公司對客戶的認證過程持續(xù)滿足認可要求,特做出如下工作安排:
一、2018年5月18日前已申請我公司HACCP初次認證的客戶,我公司將按原選定的認證依據及認證程序實施審核。請客戶及時獲取新認證依據要求,并按新認證依據要求對管理體系進行識別、評價、更新,我公司將結合最近一次監(jiān)督審核或專項審核進行轉換審核,審核并經認證決定評價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后換發(fā)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的認證證書,證書有效期同原證書。
二、2018年5月18日以后申請我公司HACCP初次認證的客戶,請客戶及時獲取新認證依據要求,并按新認證依據要求對管理體系進行識別、評價、更新,我公司將在初次審核時依據新認證依據要求實施審核,經認證決定評價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后頒發(fā)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的認證證書。
三、2018年5月18日以后需實施HACCP監(jiān)督/再認證的已獲證客戶,請客戶及時獲取新認證依據要求,并按新認證依據要求對管理體系進行識別、評價、更新,我公司將結合最近一次監(jiān)督審核或專項審核進行轉換審核,審核并經認證決定評價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后換發(fā)符合新認證依據要求的認證證書,證書有效期同原證書。
四、中國合格評定認證認可委員會(CNAS)尚未針對該補充要求開展認可工作,我公司暫時不能發(fā)放帶有CNAS認可標志的認證證書,待公司通過CNAS轉換認可后,將在認可范圍內為獲證組織換發(fā)帶有CNAS認可標志的認證證書。
請廣大HACCP認證客戶及時獲取CNCA《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(HACCP體系)認證補充要求 1.0》及相關要求,按我公司以上安排及時開展轉換工作,有任何問題隨時與我公司聯(lián)系。
特此通知。